| 標題 | 檢送「警員於上班途中駕駛自用小客車肇事之刑事責任研究報告」1份,請轉知各類外勤單位及司機人員,於勤務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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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6-02-24 00:00~2016-08-25 00:00 更新時間: 2016-02-24 15:04:03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500589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刑事責任研究報告一份(電子檔)(0058960A00_ATTCH1.doc) 主旨:檢送「警員於上班途中駕駛自用小客車肇事之刑事責任研究報告」1份,請轉知各類外勤單位及司機人員,於勤務及上下班途中均應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因駕車肇事遭求處業務過失刑責,請查照。 說明:依104年12月1日本府第50次主管會報主席裁示事項四辦理 。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法制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 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考訓科2016-02-23 15:50:56 1050000643 ■人■事■室■■■ ■收■文■:1■05■/0■2/■23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