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50008177B號令訂定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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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2-22 00:00~2016-08-2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2-22 17:00:18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梁佳薰 電話:04-753144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jia364@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05410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共5個電子檔)(0054107A00_ATTCH1.pdf、0 054107A00_ATTCH2.pdf、0054107A00_ATTCH3.doc、0054107A00_ATTCH4.doc、00 54107A00_ATTCH5.doc) 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50008177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2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008177E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 w.moe.gov.tw)下載。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含附件)、本府人事處人力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含附件) 、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6-02-22 09:22:57 1050000605 ■人■事■室■■■ ■收■文■:1■05■/0■2/■22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