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50008177B號令訂定發布&#6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2-22 00:00~2016-08-23 00:00 更新時間: 2016-02-22 1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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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梁佳薰
電話:04-753144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jia364@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5005410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共5個電子檔)(0054107A00_ATTCH1.pdf、0
054107A00_ATTCH2.pdf、0054107A00_ATTCH3.doc、0054107A00_ATTCH4.doc、00
54107A00_ATTCH5.doc)
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2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50008177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2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008177E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
w.moe.gov.tw)下載。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含附件)、本府人事處人力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含附件)
、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6-02-22
09:22:57
1050000605
■人■事■室■■■ ■收■文■:1■05■/0■2/■22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