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雲林縣104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16-02-04 00:00~2016-03-05 00:00 更新時間: 2016-02-04 15:59:09
訊息內容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符合資格者請洽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