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修正「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及附件一至三,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1-08 00:00~2016-07-09 00:00 更新時間: 2016-01-08 16:47:26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江欣潔 電話:04-753141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sing0529@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10404571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要點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共2個電子檔)(0457160A00_ATTCH1.doc、0457 160A00_ATTCH2.doc) 主旨:函轉修正「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及附件一至三,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2月25日 總處綜字第10400558771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列申請作品如經評審小組會議決議不列入評審範圍時 ,其申請資格將予撤銷之規定。 (二)刪除團體獎勵分組第一組「(含準用直轄市規定之縣市 政府人事機構)」等文字。 三、檢送修正「人事行政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第五點、第 七點及附件一至三暨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企劃科2016-01-04 14:16:46 1050000019 ■人■事■室■■■ ■收■文■:1■05■/0■1/■04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