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請加強H1N1新型流感防治宣導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05-04 00:00~2010-05-04 00:00 更新時間: 2009-05-04 11:45:13
訊息內容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業於98年4月27日公告,將H1N1新型流感(豬流感)列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
該流感傳染途徑與季節性流感相同,主要是透過飛沫傳染與接觸傳染,從症狀出現前1天到發病後第7天均有傳染。其症狀,包括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頭痛、寒颤與疲勞,有些病例出現腹瀉、嘔吐症狀,部分病例出現眼睛發紅和流鼻涕等症狀。惟以症狀研判無法判定是否感染H1N1新型流感,需採取檢體化驗始可確認。
請轉知所屬注意下列事項:
(一)若有相關旅遊史、接觸史及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
   並主動告知醫師。請隨時注意疾管局發布之訊息及
   旅遊警示,作好相關手部衛生及呼吸道衛生,且不
   要接近疑似病人,若有出現類流感症狀(發燒、咳
   嗽、喉嚨痛、全身酸痛及噁心、腹瀉等),請迅速
   就醫病並告知出國旅遊史。
(二)加強宣導正確洗手方法及維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並宣導減少出入公共場所、多戴口罩。如有呼吸道
   症狀者,應停止上班上課,在家休息及戴口罩,咳
   嗽時用衛生紙遮口鼻並丟入垃圾桶,手部接觸到呼
   吸道分泌物後要洗手(使用酒精性乾洗手液或清水
   洗手),儘可能與他人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以免
   病情散播。
(三)各級學校(尤其是高級中等學校)需設立洗手相關
   設備,包含酒精性乾洗手液或肥皂,提供全校師生
   保持手部衛生。
(四)相關國際疫情或防治措施,可參閱行政院衛生署疾
   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cdc.gov.tw,點選國際旅遊資訊或豬
   流感主題專區,或撥打免付費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
   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