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05年1月1日起,健保一般保費費率調整為4.69%,平均眷口數調整為0.61人,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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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6-01-08 00:00~2016-07-09 00:00 更新時間: 2016-01-08 13:35:09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e-mail辦理。 二、105年1月1日起健保費新規定,如下: (1)保險費率自起由4.91%調整為4.69%。 (2)平均眷口數由0.62人調降為0.6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