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5年1月1日起,健保一般保費費率調整為4.69%,平均眷口數調整為0.61人,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6-01-08 00:00~2016-07-09 00:00 更新時間: 2016-01-08 13:35:09
訊息內容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e-mail辦理。
二、105年1月1日起健保費新規定,如下:
(1)保險費率自起由4.91%調整為4.69%。
(2)平均眷口數由0.62人調降為0.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