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教師得否利用公餘時間赴港澳地區進修及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給予進修費用補助一案,並檢附教育部原函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2-24 00:00~2016-06-24 00:00 更新時間: 2015-12-24 17:04:54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麗絹 電話:04-7531435 電子信箱:A1001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42478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原函(1個電子檔)(0424783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教師得否利用公餘時間赴港澳地區進修及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給予進修費用補助一案,並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15064號函 辦理。 二、有關各校教師利用公餘時間進修核予進修費用補助一節, 仍應視各校經費情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2015-12-09 15:54:37 1040004494 ■人■事■室■■■ ■收■文■:1■04■/1■2/■10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