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茲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第八點、第九點及第十一點,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12-24 00:00~2016-06-24 00:00 更新時間: 2015-12-24 17: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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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洪惠鈴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1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4243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修正總說明、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修正對照表、約聘僱人員
考核要點( 共3個電子檔)(0424370A00_ATTCH4.doc、0424370A00_ATTCH5.doc、0
424370A00_ATTCH7.doc)
主旨:茲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第八點、第九點及第十一點,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要點前以104年10月16日府人考字第1040355074號函
訂定在案。
二、惟為加強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管理,增進工作
效率,提昇服務效能,確實發揮綜覈名實,考核更臻周延
並達到考核之目的,爰修正旨揭要點之第八點、第九點及
第十一點,修正(增列)要點如下:
(一)第八點第一項第二款:修正年度考核乙等人員,次年度
暫聘(僱)三個月期間,再辦理考核未達甲等者,不予續
聘(僱)。
(二)第九點第二款:修正另予考核乙等人員,次年度暫聘(
僱)三個月期間,再辦理考核未達甲等者,不予續聘(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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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4490
■人■事■室■■■ ■收■文■:1■04■/1■2/■09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