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公教人員就讀國中小之子女,如已支領教育代金,得否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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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2-07 00:00~2016-06-07 00:00 更新時間: 2015-12-07 12:33:47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41469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1份 (共1個電子檔)(0414695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就讀國中小之子女,如已支領教育代金,得否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2月1日總處給字第10400533 95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2015-12-04 10:15:03 1040004422 ■人■事■室■■■ ■收■文■:1■04■/1■2/■04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