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行政院訂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自105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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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11-27 00:00~2016-05-28 00:00 更新時間: 2015-11-27 10:44:50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3981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函影本及「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各 1份(共2個電子檔)(0398169A00_ATTCH1.pdf、0398169A00_ATTCH2.docx) 主旨:有關行政院訂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自105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4年11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52045號函辦 理。 二、本(104)年度各機關學校辦理跨主管機關或區域性競賽活 動,如有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必要,且已編列相關預算經 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者,仍得依原規劃辦理相關獎勵。 三、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及「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 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各1份,請各機關(校)依規 定辦理。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5-11-19 14:59:03 1040004271 ■人■事■室■■■ ■收■文■:1■04■/1■1/■19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