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所定「未受刑事處分」疑義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11-27 00:00~2016-05-28 00:00 更新時間: 2015-11-27 1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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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瑩蓉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2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39562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電子檔共1份)(0395627A00_ATTCH2.
pdf)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所定「未受刑事處分」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一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
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企劃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5-11-19
08:16:11
1040004260
■人■事■室■■■ ■收■文■:1■04■/1■1/■19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