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所定「未受刑事處分」疑義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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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1-27 00:00~2016-05-28 00:00 更新時間: 2015-11-27 10:23:37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瑩蓉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2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39562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電子檔共1份)(0395627A00_ATTCH2. pdf)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獎章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所定「未受刑事處分」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一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 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考訓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企劃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5-11-19 08:16:11 1040004260 ■人■事■室■■■ ■收■文■:1■04■/1■1/■19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