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以下簡稱基礎訓練輔導要點)修正規定,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11-16 00:00~2016-05-17 00:00 更新時間: 2015-11-16 13: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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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吳美淑
電話:04-753142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sue1018@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3869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總說明、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共4個電子檔)
(0386953A00_ATTCH2.doc、0386953A00_ATTCH3.doc、0386953A00_ATTCH4.docx
、0386953A00_ATTCH6.pdf)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以下簡稱基礎訓練輔導要點)修正規定,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104年11月10日公訓字第1042160960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總說明、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人員訓練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係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
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
學院)辦理或委託訓練機關(構)學校辦理。茲為因應實
務作業需要,及配合現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
(以下簡稱訓練辦法)規範內容,經保訓會擬具旨揭基礎
訓練輔導要點修正草案,並經104年10月27日保訓會第14
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在案。
二、本次共計修正7點規定及新增3點規定,其修正原則及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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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4197
■人■事■室■■■ ■收■文■:1■04■/1■1/■13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