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教師至美國治療申請延長病假,得否依當地醫療制度檢具醫療機構或專科醫師證明書據以辦理請假手續疑義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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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1-16 00:00~2016-05-17 00:00 更新時間: 2015-11-16 08:4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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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瑩蓉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2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3790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復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文影本(電子檔共1份)(0379067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教師至美國治療申請延長病假,得否依當地醫療制度檢具醫療機構或專科醫師證明書據以辦理請假手續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1月3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34036號辦 理。 二、檢附教育部復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文影本一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含附件)、本府人事處(含附件) 2015-11-04 16:14:48 1040004104 ■人■事■室■■■ ■收■文■:1■04■/1■1/■05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