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障事件撤銷案例類型彙編(101年至103年)與104年度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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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0-20 00:00~2016-04-20 00:00 更新時間: 2015-10-20 12:52:18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洪惠鈴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1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3529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障事件撤銷案例類型彙編(101年至103年)與104年度 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宣導暨輔導活動提問Q&A及保障法規及實務案例測驗題各1份(共 2個電子檔)(0352961A00_ATTCH2.doc、0352961A00_ATTCH1.doc) 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障事件撤銷案例類型彙編(101年至103年)與104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宣導暨輔導活動提問Q&A」及「保障法規及實務案例測驗題(各縣市政府人事人員)」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10月14日公地保字 第1041160317號函辦理。 二、本(104)年度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宣導暨輔導活 動,已圓滿辦理完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協助 各機關學校人事人員辦理保障業務,爰彙整101年至103年 經該會撤銷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障事件撤銷案例類 型,以及上開活動與會人員現場提問問題,編製旨揭資料 供參。 三、檢附旨揭資料各1份,另「保障法規及實務案例測驗題」 8 1040003864 ■人■事■室■■■ ■收■文■:1■04■/1■0/■16 ■有■附■件■■■■85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解答將本年10月21日(星期三)公告於本處網頁訊息中心。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10-16 08:2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