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檢送考試院民國104年9月21日修正發布之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7條修正條文、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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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0-20 00:00~2016-04-20 00:00 更新時間: 2015-10-20 11:52:14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盈貞 電話:04-753142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1122@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3373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 :8EBWY8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04年9月21日修正發布之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7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04402 0775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修正條文係就考績及甄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委員性別比例、委員身分、票選委員選舉方式,以及公 務人員協會如拒絕推薦人選供機關首長指定時,委員會組 設不生合法性疑義等予以修正,考量各機關委員會委員任 期起迄未盡相同,是各該委員會之組設,得俟下屆委員會 組成時,改依各該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三、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 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利用。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公務人才創新育成中心、彰化縣消費者服務中心除外)、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企劃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人力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考訓科( 1 1040003711 ■人■事■室■■■ ■收■文■:1■04■/1■0/■06 ■無■附■件■■■■19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含附件) 2015-10-05 16: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