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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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0-20 00:00~2016-04-20 00:00 更新時間: 2015-10-20 11:49:45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蘇小姐 電話:04-753142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33758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延後 分配訓練申請書及延後分配訓練事由消滅之分配訓練申請書各1份(共4個電子檔) (0337586A00_ATTCH1.docx、0337586A00_ATTCH2.doc、0337586A00_ATTCH3.doc 、0337586A00_ATTCH4.doc)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0月1日總處培字第104004 8094號函辦理。 二、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6條、「公務人員考 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8條及第16條書表之修正發布,並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實務分配作業情形,修正旨揭 規定。 三、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10月30日局力字第0970026232號 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四、檢送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 規定」、修正對照表、延後分配訓練申請書及延後分配訓 練事由消滅之分配訓練申請書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0 1040003719 ■人■事■室■■■ ■收■文■:1■04■/1■0/■06 ■有■附■件■■■■11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人力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企劃科(含附件)、本府主計處(含附件) 、本府政風處(含附件) 2015-10-06 08:1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