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10-20 00:00~2016-04-20 00:00 更新時間: 2015-10-20 11: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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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蘇小姐
電話:04-753142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lynn1217@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33758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延後
分配訓練申請書及延後分配訓練事由消滅之分配訓練申請書各1份(共4個電子檔)
(0337586A00_ATTCH1.docx、0337586A00_ATTCH2.doc、0337586A00_ATTCH3.doc
、0337586A00_ATTCH4.doc)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0月1日總處培字第104004
8094號函辦理。
二、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6條、「公務人員考
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8條及第16條書表之修正發布,並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實務分配作業情形,修正旨揭
規定。
三、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10月30日局力字第0970026232號
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四、檢送修正「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
規定」、修正對照表、延後分配訓練申請書及延後分配訓
練事由消滅之分配訓練申請書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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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3719
■人■事■室■■■ ■收■文■:1■04■/1■0/■06
■有■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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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人力科(含附件)、本府人事處企劃科(含附件)、本府主計處(含附件)
、本府政風處(含附件) 2015-10-06
08: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