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檢送教育部函復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教師職前曾任「建教合作計畫按月支薪專任助理人員」、「行政機關按月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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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10-05 00:00~2016-04-05 00:00 更新時間: 2015-10-05 16:3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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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32908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函文影本一份(電子檔)(0329085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教育部函復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教師職前曾任「建教合作計畫按月支薪專任助理人員」、「行政機關按月支薪臨時人員」及「充實行政人力按月支薪約用人員」等服務年資得否採計為休假年資疑義乙案影本一份,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04年9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19125號函辦 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2015-09-25 08:12:10 1040003613 ■人■事■室■■■ ■收■文■:1■04■/0■9/■25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