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為推動公務人員肥胖防治政策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9-21 00:00~2015-12-22 00:00 更新時間: 2015-09-21 08: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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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洪惠鈴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1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31584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4年各部會共同推動樂活健康低碳環境」政策建議1份(共1個電子檔)(031584
7A00_ATTCH1.ppt)
主旨: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為推動公務人員肥胖防治政策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9月11日公保字第10
40011527號函辦理。
二、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
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
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定之。」依該條授權訂定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3條第1項規定:「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各機關提供公務人
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指各機關對公務人員
基於其身分與職務活動所可能引起之生命、身體及健康危
害,應採取必要之預防及保護措施。」第2項規定:「前
項預防及保護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四、……其他為
保護公務人員身心健康之事項。」是各機關應斟酌所屬人
員之勤務性質、工作環境場所、機關財務狀況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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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3479
■人■事■室■■■ ■收■文■:1■04■/0■9/■15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