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本縣104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團計畫之美感藝術在校園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15-09-17 00:00~2015-09-24 00:00 更新時間: 2015-09-17 09:33:1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1040021479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分為2階段,報名者需一併參加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研習,辦理時間如下:
(一)第一階段辦理時間:104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二)第二階段辦理時間:104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三、研習地點:草湖國小禮堂(彰化縣芳苑鄉文津村芳草路66號)。
四、參加教師需自備圍裙、剪刀及吹風機,並請逕至本縣教師研習中心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五、相關完成作品需留在承辦學校,提供展示,無法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