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外交部代辦政府各機關「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要保書及保險單條款配合修正調整事宜,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9-08 00:00~2016-03-09 00:00 更新時間: 2015-09-08 0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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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2997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外交部函影本、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函及其附件各1份(共2個電子檔)(0
299733A00_ATTCH1.pdf、0299733A00_ATTCH2.pdf)
主旨:有關外交部代辦政府各機關「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要保書及保險單條款配合修正調整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外交部104年9月1日外秘庶字第10401094631號函辦理。
二、旨接保險之保險項目、額度、金額等均未變動。餘配合修
正調整事項如下:
(一)修正「要保書」:新增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之聯絡地址及
電話資料欄位,若未同意填寫(可填「法定繼承人」)
,則以身故要保人最後所留聯絡方式做為通知依據。
(二)增加「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分類標準之項目。
三、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有限公司聯絡人:
江副理浤璋,聯絡電話:(04)2202-1818轉264,e-mail:
michael.chiang@msig-mingtai.com.tw
四、檢附外交部原函影本、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函及其
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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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3313
■人■事■室■■■ ■收■文■:1■04■/0■9/■03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