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9-04 00:00~2016-03-0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9-04 16: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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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王郁媚
電話:04-7531827
電子信箱:jacqueline@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4029211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令1份(共1個電子檔)(0292116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4年8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099984C
號函辦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2015-08-27
08:18:41
1040003165
■人■事■室■■■ ■收■文■:1■04■/0■8/■27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