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辦理優秀清寒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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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日期起迄 | 2015-09-04 00:00~2015-09-2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9-04 12:01:40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4年7月30日建大教字第104017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1年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國民中學學生年一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 三、申請期限:校內申請於104年9月14日至104年10月2日前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