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力行儉約並求合宜,各機關之會議仍以不供應餐點為原則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09-03-12 00:00~2010-03-12 00:00 更新時間: 2009-03-12 09:23:44
訊息內容 行政院函以,為力行儉約並求合宜,各機關之會議仍以不供應餐點為原則,惟如會議時間較長影響用餐時間或邀請外部專家學者、外賓與會,或性質較為特殊者,則可由各機關視實際需要於預算額度內提供點心、水果或餐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