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建大文教基金會雲林縣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15-08-25 00:00~2015-09-1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8-25 10:11:09
訊息內容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04年8月17日府教學二字第104542668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雲林縣1年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院校前一學年成績平均70分以上(大一學生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高中(職)學生前一學年成績平均75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國民中學學生年一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
申請:請104年9月14日至104年10月2日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