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者),自105年1月1日起調整為8.83%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8-18 00:00~2016-02-17 00:00 更新時間: 2015-08-18 16: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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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倩如
電話:(04)753144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3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8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25819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考試院、行政院函影本(共2個電子檔)(0258198A00_ATTCH
1.pdf、0258198A00_ATTCH3.pdf)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者),自105年1月1日起調整為8.83%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29日總處
給字第10400420171號函轉考試院、行政院104年7月17日
考臺組貳二字第10400050001號、院授人給揆字第10400398
132號函副本辦理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7月29日函及考試院、行政
院104年7月17日函影本各1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
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8-03
12:31:34
1040002843
■人■事■室■■■ ■收■文■:1■04■/0■8/■03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