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104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第6次甄選簡章。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08-18 00:00~2016-02-17 00:00 更新時間: 2015-08-18 14:35:50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104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第6次甄選簡章 一、徵選科別及名額: (一)代理教師:專任輔導科:1名(實缺)。 (二)除正取外,並備取若干名。若有放棄、逾期未報到時,將由備取名單通知遞補。 二、資格條件: 代理專任輔導教師 1.具有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者。(詳備註1) ※備註: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2.依民國84年11月16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於 92年8月1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舊制教師證書),應另檢附可證明其在取得教師證書後未曾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 10年以上之服務證明等相關文件供審核,以證明該教師證書持續有效。(持92年8月1日師資培育法施行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已逾十年以上之舊制教師證書者適用)。 三、報名時間:104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 四、甄選時間:104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時20分起(2時前至人事室報到完畢)。 五、榜示:榜單於104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公布欄。 詳見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