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04年度性平情感教育「微電影劇本創作」徵選活動,歡迎本校教師踴躍參加。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15-08-05 00:00~2015-09-04 00:00 更新時間: 2015-08-05 11:47:4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本府業於104年4月8日假本縣鹿港國中辦理「104年情感議題之劇本與微電影創作活動設計研討會」,先予敘明。
三、 作品製作原則:
(一) 性別平等教育微電影劇本創作須可以配合微電影拍攝,編寫以生活化、實用化、趣味化、結構化為原則,並可配合學生日常生活及國民中、小學教學主題為主。
(二) 微電影劇本創作須可拍攝成10至30分鐘之電影。
四、 參加對象:
(一) 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實習教師、代理教師)
(二) 參加作品必須個人獨作並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單位不限件數。
(三) 班級數12班(含)以上學校每校至少一件。
五、 收件截止日期: 104年9月4日(星期五)各校送交報名表、劇本設計一式三份、電子檔光碟、授權書及智慧財產切結書至承辦學校線西國小(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中央路二段135號輔導室)
六、 稿件格式要求:以A4(縱向橫書,內文標楷體14字),內文距離上下左右邊界各留2公分。
七、 獎勵:
(一) 聘請專家學者評審,各錄取特優(錄取件數約佔全部參賽作品件數一成)、優等(錄取件數約佔全部參賽作品件數一成)、佳作(錄取件數約佔全部參賽作品件數二成)。
(二) 獎勵方式如下:特優小功壹次、優等嘉獎二次、佳作嘉獎一次並核予著作分數0.25分。
(三) 以上獎勵視送件作品水準酌以增減得獎件數,凡實習教師及代理教師教案入選一律核予獎狀乙紙,且不核予著作分數。
(四) 得獎作品登於本縣性別平等教育資源網站,供教育參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