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遷調作業」訂於每年2月及8月於本府遷調作業公告平台開放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7-16 00:00~2015-07-23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16 13: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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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盈貞
電話:04-753142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1122@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2259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府暨所屬機關遷調作業規範總說明、逐點說明、評分一覽表、處理流程(SOP)
、參加遷調人員意願調查資料表、資績評分表、遷調評分清冊及遷調範例簽各1份
(共8個電子檔)(0225954A00_ATTCH1.doc、0225954A00_ATTCH2.doc、0225954A00
_ATTCH9.doc、0225954A00_ATTCH4.doc、0225954A00_ATTCH5.doc、0225954A00_
ATTCH6.doc、0225954A00_ATTCH8.doc、0225954A00_ATTCH7.doc)
主旨:有關「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遷調作業」訂於每年2月及8月於本府遷調作業公告平台開放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4年4月8日主管會報裁示事項辦理。
二、為增進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非主管
人員行政歷練、提升工作士氣,使本縣公務人員之遷調作
業以公平、公開及公正方式辦理,爰訂定旨揭規範。
三、本遷調作業方式,分述如下:
(一)作業期程:每年2月及8月定期於本府首頁─就業資訊─
「遷調作業公告」平台開放辦理,各機關於該年度1月1
5日以後出缺至2月底前預估缺、7月15日以後出缺至8月
底前預估缺,除特殊技術職系經機關認定無法辦理遷調
外,均優先以遷調方式辦理,請各機關將遷調缺額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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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2553
■人■事■室■■■ ■收■文■:1■04■/0■7/■09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