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遷調作業」訂於每年2月及8月於本府遷調作業公告平台開放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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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07-16 00:00~2015-07-23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16 13:24:27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盈貞 電話:04-7531425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1122@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402259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本府暨所屬機關遷調作業規範總說明、逐點說明、評分一覽表、處理流程(SOP) 、參加遷調人員意願調查資料表、資績評分表、遷調評分清冊及遷調範例簽各1份 (共8個電子檔)(0225954A00_ATTCH1.doc、0225954A00_ATTCH2.doc、0225954A00 _ATTCH9.doc、0225954A00_ATTCH4.doc、0225954A00_ATTCH5.doc、0225954A00_ ATTCH6.doc、0225954A00_ATTCH8.doc、0225954A00_ATTCH7.doc) 主旨:有關「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非主管人員遷調作業」訂於每年2月及8月於本府遷調作業公告平台開放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4年4月8日主管會報裁示事項辦理。 二、為增進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非主管 人員行政歷練、提升工作士氣,使本縣公務人員之遷調作 業以公平、公開及公正方式辦理,爰訂定旨揭規範。 三、本遷調作業方式,分述如下: (一)作業期程:每年2月及8月定期於本府首頁─就業資訊─ 「遷調作業公告」平台開放辦理,各機關於該年度1月1 5日以後出缺至2月底前預估缺、7月15日以後出缺至8月 底前預估缺,除特殊技術職系經機關認定無法辦理遷調 外,均優先以遷調方式辦理,請各機關將遷調缺額及相 9 1040002553 ■人■事■室■■■ ■收■文■:1■04■/0■7/■09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