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民國104年7月2日公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7-16 00:00~2016-01-1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16 12: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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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洪惠鈴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1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2227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1份(共1個電子檔)(0222769A0
0_ATTCH2.doc)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民國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號令發布,檢送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
0411602121號函辦理。
二、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8條規定意旨,辦理保障事件之查
證作業,強化對於保障事件相關事實之釐清,爰訂定旨揭
查證作業要點。
三、上開查證作業要點公告於該會網站(http://www.csptc.
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保障法規」項下
,相關附件請逕自行上網查詢或下載運用。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
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7-07
08:24:23
1040002517
■人■事■室■■■ ■收■文■:1■04■/0■7/■07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