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民國104年7月2日公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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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07-16 00:00~2016-01-1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16 12:45:49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洪惠鈴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1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2227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1份(共1個電子檔)(0222769A0 0_ATTCH2.doc)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民國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號令發布,檢送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 0411602121號函辦理。 二、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8條規定意旨,辦理保障事件之查 證作業,強化對於保障事件相關事實之釐清,爰訂定旨揭 查證作業要點。 三、上開查證作業要點公告於該會網站(http://www.csptc. gov.tw)「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保障法規」項下 ,相關附件請逕自行上網查詢或下載運用。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彰化縣警察局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 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7-07 08:24:23 1040002517 ■人■事■室■■■ ■收■文■:1■04■/0■7/■07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