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教師待遇條例業奉總統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391號令公布,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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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07-13 00:00~2016-01-12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13 17: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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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2180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師待遇條例1份(1個電子檔)(0218053A00_ATTCH1.pdf) 主旨:教師待遇條例業奉總統10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39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6月29日臺教人(四)字第1040079887號函辦 理。 二、教師待遇條例(以下簡稱待遇條例)全文刊載於總統府公 報第7197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 .tw公報系統)。 三、查待遇條例第26條規定:「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 之。」,有關待遇條例施行日期,將於行政院訂定後,再 通函轉知,併敘。 正本: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5-07-07 10:12:37 1040002520 ■人■事■室■■■ ■收■文■:1■04■/0■7/■07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