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府訂於104年7月3日至7月26日假彰化藝術館辦理「藝匯-彰化縣公教美展」,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前往參觀並配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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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7-02 00:00~2016-01-01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02 09:48:23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倩如 電話:(04)753144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3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2102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作品一覽表(共1個電子檔)(0210213A00_ATTCH1.xls) 主旨:本府訂於104年7月3日至7月26日假彰化藝術館辦理「藝匯-彰化縣公教美展」,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前往參觀並配合辦理相關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美展相關資訊如下: (一)開幕日期:104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10:30。 (二)展期:104年7月3日至7月26日。 (三)時間: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17時(每周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 (四)地點:彰化藝術館。 二、美展開幕當天請鼓勵同仁踴躍前往參觀(各人事同心圓請 至少派一員代表參加),另請有參展作品之機關學校人事人 員務必親自邀請創作者於美展展覽期間前往參觀。 三、參與本次公教美展者核予學習時數1小時。 四、本次美展展覽作品(名單如附件),請於7月29日、30日派 員至彰化藝術館將展覽作品領回。當天領取作品前,請先 4 1040002404 ■人■事■室■■■ ■收■文■:1■04■/0■6/■29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