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教師請延長病假屆滿一年之時點,如在屆滿日之上班時間內者,其辦理留職停薪日疑義案,檢附教育部國民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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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07-02 00:00~2016-01-01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02 09:3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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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張寶儷 電話:04-7531880 電子信箱:a63020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402028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釋乙份(電子檔1個)(0202856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教師請延長病假屆滿一年之時點,如在屆滿日之上班時間內者,其辦理留職停薪日疑義案,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6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069082號函釋供參,請查照。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 特殊教育科(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2015-06-25 08:16:45 1040002370 ■人■事■室■■■ ■收■文■:1■04■/0■6/■25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