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檢送本縣10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日程表、申請表、個人資料表、學校意見彙整表、代表名單及本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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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15-07-02 00:00~2016-01-01 00:00 更新時間: 2015-07-02 09:33:22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許郡芳 電話:04-753-1828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junefun@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402100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日程表、申請表、個人資料表、學校意見彙整表、代表名單及作業要點(共6個電 子檔案)(0210054A00_ATTCH1.doc、0210054A00_ATTCH2.doc、0210054A00_ATTCH 3.doc、0210054A00_ATTCH4.doc、0210054A00_ATTCH5.doc、0210054A00_ATTCH6 .doc) 主旨:檢送本縣10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日程表、申請表、個人資料表、學校意見彙整表、代表名單及本府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各1份供參,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任期屆滿後一年內屆齡退休者,得於 任期屆滿前兩個月(每年6月或12月)提出未來校務發展計 畫,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本府提請校長遴選委員 會審議同意,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符合前列 規定需申請延任之校長,請於104年6月26日前檢附校務發 展計畫報府審議。 二、本縣國民中小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校長遴選,缺額將依日 程表規劃時程於本縣教育處雲端系統公告,任期屆滿(滿4 年、8年)之校長、有意申請之現職校長,請於104年6月29 日(一)下午3時前向本府教育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5 1040002384 ■人■事■室■■■ ■收■文■:1■04■/0■6/■25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