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檢送本縣104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中小學校長教學領導人才培訓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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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日期起迄 | 2015-06-11 00:00~2015-06-18 00:00 更新時間: 2015-06-11 16:23:52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21479號函辦理。 二、本案初階課程種子校長推薦方式及資格:由各視導區按學校數規模推薦3至5人,並依比例推薦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種子校長名單至少1人,或由校長志願參與。推薦資格如下:(需同時具備以下前4項條件) (一)自願性。 (二)完成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研習者(含實體課程及線上課程)(優先)。 (三)須配合日後擔任本縣校長教學領導培訓講師或協同輔導人員。 (四)具備本縣國教輔導團組長、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身分或受本縣教育處直接推薦參與(含候用校長、課程督學、督學等)者,不受上述4項條件限制。 (五)本縣教專地方輔導群成員 三、研習時間與地點等詳如附件。 四、請轉知參加人員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報名,本府同意核予全程參與者核給34小時研習時數。並請承辦學校依本文號登錄,以利查詢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