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4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4年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6-04 00:00~2015-12-04 00:00 更新時間: 2015-06-04 16: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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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17851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公告影本 (共1個電子檔)(0178516A00_ATTCH1.pdf)
主旨:104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4年5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35646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4年5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356462號函
辦理。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6-04
09:28:14
1040002084
■人■事■室■■■ ■收■文■:1■04■/0■6/■04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