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縣府為編列105年教育人員退休經費預算,請本校符合退休條件者於本(104)年6月8日前填報調查表並擲交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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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6-03 00:00~2015-12-03 00:00 更新時間: 2015-06-03 15:45:57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辦公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倩如 電話:(04)753144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3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1744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調查表(共1個電子檔)(0174445A00_ATTCH2.xls) 主旨:為編列105年教育人員退休經費預算,請貴校於本(104)年6月18日前依說明事項填報「105年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自願(含屆齡)退休人員調查表」(無申請退休者亦須填報「無」),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係為辦理105年教育人員退休金預算籌編,請貴校依 式查填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開人員 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 請確實轉知貴屬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 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將以本人 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等原則優先審核辦理。 二、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調查表填報對象為擬於105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 之教育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 第4條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校人事單位彙簽申退人 員名單,並經各校校長同意後再予填報。 0 1040002073 ■人■事■室■■■ ■收■文■:1■04■/0■6/■03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