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縣府為編列105年公務人員退休經費預算,請本校符合資格條件及有意願者填報105年縣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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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6-03 00:00~2015-12-03 00:00 更新時間: 2015-06-03 15:38:53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18285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05年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自願(含屆齡)退休人員調查表(0182857A00_ATT CH2.xls) 主旨:為編列105年公務人員退休經費預算,請貴機關學校於本(104)年6月18日前依說明事項填報「105年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自願(含屆齡)退休人員調查表」(無申請退休者亦須填報「無」),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係為辦理105年公務人員退休金預算籌編,請貴機關 學校依式查填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 開人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 執行,請確實轉知貴屬公務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 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 ,除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外,將俟105年度末 財源狀況整體研辦。 二、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調查表填報對象為擬於105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 之公務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公務人員退休法第4條、第5 條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彙簽申退 7 1040002076 ■人■事■室■■■ ■收■文■:1■04■/0■6/■03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