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5月18日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5-28 00:00~2015-06-04 00:00 更新時間: 2015-05-28 14: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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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16527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發布令影本、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份(共3個電子檔)(0165275A00_AT
TCH1.pdf、0165275A00_ATTCH2.doc、0165275A00_ATTCH3.doc)
主旨:有關「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5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40056266B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5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040056266C號函
辦理。
二、因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所屬學校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
放作業,得準用旨揭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第三
點至第六點及第九點規定,請貴校依規定辦理。
三、檢送教育部發布令影本、作業要點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各1
份。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5-25
13:13:56
1040001923
■人■事■室■■■ ■收■文■:1■04■/0■5/■25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