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苗栗縣政府有關104年經臺閩介聘至本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5-18 00:00~2015-11-17 00:00 更新時間: 2015-05-18 13: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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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萬柏毅
電話:04-7531859
電子信箱:one61118@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府教特字第104015109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苗栗縣政府有關104年經臺閩介聘至本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4年5月6日府教務字第1040092132號函
辦理。
二、本縣如有意願介聘至該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
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
他教師職務,請審慎選填志願。
三、該縣福星國小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科別)、藍田國小
、西湖國小特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科別)及苑裡高中特
殊教育班(身心障礙類科別)104學年度預估因減班致有
教師超額之情形,請貴校轉知有意申請介聘至上開學校之
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2015-05-07
09:41:22
1040001687
■人■事■室■■■ ■收■文■:1■04■/0■5/■07
■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