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及相關推薦表各乙份,詳如說明,請參閱。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15-04-21 00:00~2015-04-28 00:00 更新時間: 2015-04-21 13:29:2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8日藝演字第1040001177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舉辦上開獎項評選,請於104年5月31日前,備妥書面資料踴躍提出申請。
三、 本府將依據「本縣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要點」訂定初選遴選日期,日期及相關注意事項另行函文各單位週知,請欲提出申請之單位盡早準彙整書面資料備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