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考試院民國104年3月25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4條、第15條修正條文、總說明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4-15 00:00~2015-10-1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4-15 16: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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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瑩蓉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ng22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11197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4條、第15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
對照表(電子檔共1份)(0111973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04年3月25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4條、第15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4年3月30日部管四字第1043
956987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14條:增訂於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推薦
期間截止後,各推薦機關對於有特殊重大傑出事蹟之個
人或團體,得予即時遴薦。
(二)第15條:修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每年總獎額以10名為
限,其中團體獎獎額以4名為限。
三、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
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
項下。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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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1274
■人■事■室■■■ ■收■文■:1■04■/0■4/■10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