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函轉花蓮縣政府轉知教育部釋示「有關教師因涉有介聘爭議刻正進行行政救濟或訴訟尚未結案,得否再參加介聘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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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4-02 00:00~2015-10-02 00:00 更新時間: 2015-04-02 15:30:52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許郡芳 電話:04-753-1828 傳真:04-728-3264 電子信箱:junefun@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2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400982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公函(共1個電子檔)(0098270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花蓮縣政府轉知教育部釋示「有關教師因涉有介聘爭議刻正進行行政救濟或訴訟尚未結案,得否再參加介聘作業」疑義案(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花蓮縣政府104年3月25日府教學字第1040053698A號 函及教育部104年3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030388號函辦 理。 正本: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含附件)、本府教育處幼兒教育科(含附件)、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含附件) 2015-04-02 09:50:22 1040001195 ■人■事■室■■■ ■收■文■:1■04■/0■4/■02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