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貴校函詢教師聘任前有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者,是否應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案,請依教育部國民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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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3-20 00:00~2015-09-19 00:00 更新時間: 2015-03-20 12:49:51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張寶儷 電話:04-7531880 電子信箱:a63020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0400847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函釋(電子檔2個) 主旨:貴校函詢教師聘任前有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者,是否應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案,請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辦理,請 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1040024687號函辦理並復貴校104年2月25日彰寶國人字 第1040000561號函辦理。 正本:寶山國小 副本:本縣各國民小學(彰化縣芬園鄉寶山國民小學除外)、本縣各國民中學、本府教育 處2015-03-19 12:24:05 1040001005 ■人■事■室■■■ ■收■文■:1■04■/0■3/■19 ■無■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