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本縣104年度獎勵「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優秀輔導人員、優秀導師與績優學校評選暨表揚觀摩工作o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15-03-18 00:00~2015-03-25 00:00 更新時間: 2015-03-18 12:13:21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04年2月11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04415C號函辦理。
二、 評選對象:優秀輔導人員及優秀導師,如曾受本項表揚之個人或學校,三年內不得遴薦。
三、 送件數量:未達12班學校至少薦送1名人員,12班以上學校至少薦送2名人員參選。
四、 送件時間:請於104年4月10日(五)前將薦送相關資料寄達至文開國小輔導室彙辦。
五、 相關應薦送準備資料請參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