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考試院民國104年2月9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9條修正條文、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3-13 00:00~2015-06-13 00:00 更新時間: 2015-03-13 1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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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洪惠鈴
電話:(04)7531434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1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2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0634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共電子檔1個)(00634
03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04年2月9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9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04年2月24日部法二字第1043940790號函暨考
試院104年2月9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0400003951號令副本辦
理。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3-02
09:21:09
1040000724
■人■事■室■■■ ■收■文■:1■04■/0■3/■02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