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所稱「專案報院核准」,其適用範圍及內涵等事項補充規定一案o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3-02 00:00~2015-09-01 00:00 更新時間: 2015-03-02 14:13:38
訊息內容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0434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函影本1份(共1個電子檔)(0043456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所稱「專案報院核准」,其適用範圍及內涵等事項補充規定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4年2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436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1份,請各機關學校依旨揭要點第7點
及本案補充規定辦理,違者除由審計機關依審計法規追繳
外,應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
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企劃科、本府人事處人力科、本府人事處考訓科、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5-02-26
08:41:36
1040000681
■人■事■室■■■ ■收■文■:1■04■/0■2/■26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