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有關「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所稱「專案報院核准」,其適用範圍及內涵等事項補充規定一案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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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3-02 00:00~2015-09-01 00:00 更新時間: 2015-03-02 14:13:38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李念穎 電話:04-753144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A100150@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0434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函影本1份(共1個電子檔)(0043456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7點規定所稱「專案報院核准」,其適用範圍及內涵等事項補充規定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4年2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4361號函辦理 。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1份,請各機關學校依旨揭要點第7點 及本案補充規定辦理,違者除由審計機關依審計法規追繳 外,應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 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企劃科、本府人事處人力科、本府人事處考訓科、本府人事處給與科2015-02-26 08:41:36 1040000681 ■人■事■室■■■ ■收■文■:1■04■/0■2/■26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