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縣『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原則」 更名為「本縣藝術教育貢獻獎」,請符合同仁踴躍報名。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15-03-02 00:00~2015-03-23 00:00 更新時間: 2015-03-02 09:33:39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延續本縣「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的舉辦,並鼓勵更多藝術人才投入本縣的藝術教學工作,將本獎項更名為「本縣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要點」,並於每年定期辦理。
三、檢附本縣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要點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