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配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發布「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及行政院104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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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2-24 00:00~2015-08-26 00:00 更新時間: 2015-02-24 13:14:22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柯琦薇 電話:7531446 電子信箱:d101002@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400516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配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發布「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及行政院104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2565號函訂頒「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健康檢查相關函釋規定,自104年1月1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2月11日總處給字第10400249 79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行政院函規定,行政院89年11月9日台89院人政給 字第211130號函、97年1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0970027595 號函及98年7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0980063489號函,已自10 4年1月1日停止適用,爰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依各年度主管人員全身健康檢查及上開院函所 作相關健康檢查函釋規定,亦均自104年1月1日停止適用。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2-16 11:06:34 1040000597 ■人■事■室■■■ ■收■文■:1■04■/0■2/■16 ■無■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