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新春佳節將屆,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及請託關說登錄,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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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15-02-24 00:00~2015-08-26 00:00 更新時間: 2015-04-24 10:04:27 |
| 訊息內容 |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陳耿民 電話:7531906 電子信箱:a550051@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府政陽字第10400541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實施計畫、廉政倫理規範、廉政事件登錄表(電子檔3個)(0054125A00_ATTCH1.do c、0054125A00_ATTCH2.doc、0054125A00_ATTCH3.doc) 主旨:新春佳節將屆,請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及請託關說登錄,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4年春節廉政專案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向同仁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遵循本府 「不送禮、不受禮、不應邀宴」之指示,如遇與其職務有 利害關係者之邀宴應酬,原則上應予拒絕(例外情形應依 規定報准及知會政風機構);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三日 內簽報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如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 饋贈之財物或其他利益,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 知會政風單位,廉潔自持,依法行政,以提升政府施政清 廉形象。 三、檢送本府「104年春節廉政專案宣導實施計畫」、「彰化 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 乙份,請提醒同仁恪遵相關規定,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 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5 1040000579 ■人■事■室■■■ ■收■文■:1■04■/0■2/■13 ■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