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4年1月22日修正發布,請 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5-02-10 00:00~2016-02-10 00:00 更新時間: 2015-02-10 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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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劉哲豪
電話:(04)753-1433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hlroy@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4003798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各1份(電子檔)(0037
987A00_ATTCH1.pdf、0037987A00_ATTCH2.doc、0037987A00_ATTCH3.doc)
主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4年1月22日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1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400233
652號函辦理。
正本: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國民中學
、本縣各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2015-02-04
09:10:44
1040000452
■人■事■室■■■ ■收■文■:1■04■/0■2/■04
■有■附■件■■■■